内容: | 我想请问下:国土整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国家补助的标准是多少?怎么补?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4-05-29 |
处理单位: | 县国土资源局 |
处理时间: | 2014-07-22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国土整理项目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国土资发[2000]316号文件《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七条
1、基本条件:项目所在区位具有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所必需的路、水、电等配套基础设施;或已经拟定相关的道路、水利、电力工程,村庄改造等建设方案,有关措施与资金已经落实,拟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或上述几项建设正在实施。
2、建设规模:土地整理丘陵山区100-1000公顷,项目相对集中连片,单片面积不少于40公顷,片块不超过10片。
3、资金配套:国家根据批准的项目预算安排投资。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