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作为一名建筑人,常年奔波于各地,也习惯了拿家乡城镇的规划与之对比,在此不得不吐槽一下。邵阳县县城新区怎么能对规划内用地大卸十八块,分小块卖与小市民呢?虽然小市民买地后建房要通过规划审批,但是相信大家也看到了,现在的以批代管的模式造就的县城新区建筑风格是五花八门,对比一下周边市县,怎么对得起常常各种大会上所说的城镇建设“后发赶超”呢?难道邵阳县要效仿邵阳市火车南站站前全是安置地这一超常规案例?希望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遏此现象!以长远眼光规划建设县城新区,努力建成一座现代化小城!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4-06-07 |
处理单位: | 县规划局 |
处理时间: | 2014-06-17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您好,您在县长信箱里的来信县政府信息办已于2014年6月7日提交我局答复,现答复您如下: 县城新区开发时,为了快速推进新区开发,加快建设步伐,县委政府当时推行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开发商、个人及干部到新区投资建房,允许分散卖地,小块卖地,造成了建设规模不一,风格不一的现象,增加了执法部门的管理难度。2010年开始,县委政府意识到了开发模式的缺陷问题,转变了开发模式,集中以小区开发及集中开发用地为主,特别是开发项目,必须按照详细规划,进行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外装饰和统一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各职能部门采取了有效的监管措施,如采取在建设前要求开发商缴纳保证金,按规划所有建设设施包括基础配套设施完成后,经过验收合格,退还保证金的方式,保证县城建设统一化,亮丽化。现在新区二期夫夷新城建设就是按要求完全进行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外装饰和统一市政基础设施配套。 感谢您对县城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