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我是住在县城新区大木山的一名普通居民,反映一件事:在莲湖公园旁边(一是公租房前,一是新修莲子塘大坝转角处)有两处长期占用公共资源搭建游乐场所,一到非雨天晚上就开张,占用居民公共活动场所。且不讲游乐器具是否健康安全,严重影响新区居民正常娱乐休闲情况绝对属实。我县提出五个“建成”,这种情况无人来管,还能建成省、国家文明县城?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7-06-25 |
处理单位: |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处理时间: | 2017-06-29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巡查,未发现有游乐设施摆设,有可能是因为最近雨水比较多。若查实,必将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处理。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