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一个亲戚的小孩今年患了白殿风,在邵阳市中心医院看门诊治疗,已发费一万多元,请问一下白癜风患者在邵阳市中心医院看门诊有报销吗?家庭确实很困难,希望能报销一些医药费,这个白癜风治疗起来很复杂,已经花费很多钱了。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8-12-17 |
处理单位: | 县医保局 |
处理时间: | 2018-12-20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根据邵阳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白癜风属于特殊门诊三类疾病,年度内没有住院的,特殊门诊三类疾病门诊费用按60%标准报销,每人每年限额报销600元。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门诊发票及参保人身份证、医保卡、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年底到县政务中心一楼医疗保险报帐大厅报销。咨询电话:6832839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