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我是九公桥枫江村居民,2017年异地扶贫搬迁定点我村,村委决定对我菜地进行征收,为支持政府政策的落实,村委提出以两万元每亩的价格征收,我当时答复只要政策是这样规定的我就支持,很快我就带头签字,当时我也向村委提出,为响应县政府栽种油茶树的号召,我被征收的这亩土地上种有油茶树,是否能够获得补偿,当时负责征地的是枫江村支书,他答复没有。我考虑到不为政府增添麻烦,也就没有再去过问。今年“七月半”,我回到家中,发现我未被征收的菜地也被占用,我向村委咨询,但是也没有得到答复。我想请问尊敬的领导,对于征收土地上的经济作物政策上是否支持补偿,采取不通知不处理的方式对非征收土地进行施工是否合法。习总书记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8-08-26 |
处理单位: | 县国土资源局 |
处理时间: | 2018-08-27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你好,征地有青苗补偿,具体标准可查看“邵市政发(2018)11号”文件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