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关于天燃气开户费用一事湖南省政府2009年就出台政策商品房不应该向业主征收开户费用的。看湖南电视台新闻报道娄底市政府都已经出面着手开始退还给业主费用。然而我们邵阳县买房业主到现在确还被强势征收每户2500元开户费用,更别说之前广大商品房业主已经缴费的退款事谊了…… 请问邵阳县政府这么大的民生事件能出面管理下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吗?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9-05-21 |
处理单位: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处理时间: | 2019-06-28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市民朋友: 你好!根据《湖南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新建商品住房管道燃气庭院管网和室内管道安装费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不含表后安装服务费),由商品房开发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与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结算,不再向用户单独收取。”根据2017年12月14日下发的《湖南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湘发改价商[2017]1177号)第十九条规定,“……城镇居民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即居民燃气庭院管网和室内管道安装费)等纳入房价,不再向燃气用户收取。目前此两项规定我县已基本落实,新建楼盘燃气工程安装费已纳入房价。当前,由于机构改革,县发改局价格监督检查职能已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如仍有楼盘违规收取燃气工程安装费,请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