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尊敬的县政府领导: 畜牧局在处理“关于请求县政府督促主管部门惩处可能危害中蜂行为者、切实履行保护中蜂职责的报告”这件事上是极为敷衍塞责的。表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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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9-01-30 |
处理单位: | 县畜牧水产局 |
处理时间: | 2019-01-31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根据信访者举报可能危害中蜂一事,畜牧水产局接到信访局交办,于2018年11月16日到现场调查。事实如下: 由于孙某在书堂山地方放养意蜂,谢某在石桥李家放养中蜂,芙夷河边石岩嵱洞有一窝中蜂。谢某怕意蜂伤害中蜂。我局经过了解,当场采取保护中蜂措施,要求孙某马上把意蜂迁走,孙某于2018年11月26日全部迁走所有意蜂。基本上解决了伤害中蜂的可能性。谢某的要求对孙某进行处罚并对意蜂进行无害化处理,没有法律依据,故不予理睬! 邵阳县畜牧水产局 2019年1月31日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