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塘渡口镇党委、政府: 在村干换届到来之际,本人不是党员、户口十年迁往本镇社区,但一直居住在原户籍地未动。今年本人有竞选原户籍地村委会委员的意愿,但对选举法不了解,特请镇党委、政府指教: 一、本人是否有权竞选? 二、如无权竞选请祥细说明。 此致 敬礼 不懂就问 二O一七年三月十一日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7-03-11 |
处理单位: | 塘渡口镇 |
处理时间: | 2017-03-16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同志: 您好!您向县长信箱所致《法律咨询》的来信已收悉。 现向您回复如下: 1.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的村民,本人提出申请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可以参加村干换届选举,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不同意则不能参加选举; 2.已在户籍所在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能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