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尊敬的玉华县长: 十八大之后中央强调反四风,同时中央也明确发文新建楼堂馆所不再修建围墙,让群众能更多享受衙门的公共资源,习总书记也强调了全民健身的重要意义。但就是最近,县法院、县国税局等单位篮球场禁止非本单位的人员入场打球,说是占用了本单位的公共利益,单位职工想打球没地方打,门卫说是奉了某某领导的旨意,我想请问一下,在不影响单位办公的前提下,拿着纳税人的钱修的办公楼,修的篮球场为何不能让老百姓进去锻炼?邵阳县人民政府,对全民健身项目究竟办了什么实事?五环体育场???进去还是高消费?在各级民调的进行时,各地各部门都要求老百姓讲自己地方的好,公检法司等单位一般的老百姓都很少打交道,现在连门都难进了,可想而知脸能好看么?事能好办么?老百姓会为公检法司打满分么?会说自己家乡好么?如果是我肯定打零分。请县长酌情考虑我们的诉求,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8-06-10 |
处理单位: | 邵阳县政府门户网 |
处理时间: | 2018-06-19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关于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及五环全民健身中心免费开放 情况说明 一、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全民健身建设工作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综合实力的持续增长,人民群众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城镇社区化进程的推进,居民需求结构和体育消费的开放。我县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加大公共体育建设力度,经费投入、场地设施建设,群众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大幅加强。“十二五”以来,全县共有289个行政村、社区配建了农村体育器材和全民健身路径,48%的行政村修建了文体中心,全县人均公共体育面积达到1.78平方米。金江乡依托金江湖修建全省高规格的公路自行车赛道,五峰铺镇在巍峨高霞山下开辟了健身步道和山地自行车道。2017年五环体育运动中心的建设填补了我县无体育馆的空白,多功能的场馆丰富了群众的健身项目和激发了健身积极性,城区各社区街道因地制宜的开创了健身活动场所,覆盖率达100%,并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在马鞍山、青松公园、十一中后山等适宜健身的场所投放了全民健身路径等体育器材,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县城居民的健身需求,据统计每天参加健身活动的人数达2万多人次。 2、全民健身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尽管县委、政府在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建设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基层体育工作凸显了一些实际问题。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与城乡建设建设总体规划在配套发展上不平衡。一是体育事业专项经费投入不足,在全民健身项目建设上基本上依赖体育彩票公益金和上级对项目的经费支持,自身投入寥寥无几。二是健身场地和设施相对不足。从整体上看,全民健身场地和设施建设上有进展,但分布不均匀,利用不充分的问题十分明显。县城现有的体育场地设施难以满足群众的需求。规划布局难以适应发展需求,老城区健身场地非常有限,新城区由于商业开发,健身场地也屈指可数。三是充分利用各种体育设施、场地全方位为社会提供服务等方面不成熟。在广泛利用学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现有体育设施为大众服务方面虽然做了一定的实际工作,但成效甚微,没有形成气候和良好氛围。由于一贯形成的管理模式和体制,单靠体育部门的宣传,很难动员和说服由社会力量办的体育设施无偿提供人民群众的使用。 3、全民健身建设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把全民健身提升为国家战略时明确指出,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是我国体育工作的根本方针和任务。要加大健身场地和设施建设力度。一是争取县委、政府把全民健身工程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纳入“民心工程”,加大建设力度,构建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布局合理,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网络化格局。有计划的规划建设一些公共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健身步道等设施,在城区改造中,尽可能的留出一些公共健身活动场所。二是向上级争取体育扶持项目,向省申报农村体育器材,在“十三五”规划期间让农村体育器材覆盖率达到100%。真正实现全民健身无盲点的新格局。 二、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相关设施按合同免费开放情况 按照《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PPP协议》的相关条款,全民健身中心为全县提供全民健身、体育培训、体育赛事组织、体质监测、文化娱乐、休闲、旅游、商务会展及相关生活配套服务等。其中免费开放的项目有: 1、“体育中心”中的全民健身广场和健身步道,全天侯免费对公众开放; 2、“体育中心”的体育馆、室外足球场、室外篮球场、室外门球场等设施除法定节假日外每天10:00—14:00免费对公众开放; 3、“体育中心”的室外游泳池暑假期间除法定节假日外每天10:00—14:00免费对当地中小学生开放,每天免费接待中小学生控制在150人次以内。 邵阳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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