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看到这封信! 我的户口目前在湖南省慈利县二坊坪乡(现为二坊坪镇),老婆户口在邵阳县蔡桥乡,2012年在邵阳县登记结婚,2013年生育一孩的时候,为了办理准生证,将我的计生关系迁至了邵阳县蔡桥乡,今年想生育二孩,去蔡桥乡办理时,工作人员告知需要 将户口迁至邵阳县 或者 在我户口所在地出具 《收养生育状况证明》。需要证明无收养小孩,只生育1个小孩,但户口所在地二坊坪乡以我的计生关系在 邵阳县为由,拒绝开具,现在造成无法办理生育证。请问公司单位开具的《收养生育状况证明》有效吗? 其余资料已经齐全,现在就只需要 我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生育状况证明》。 请问在此情况下,我该如何办理生育证?谢谢!!!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6-09-08 |
处理单位: | 县卫生健康局 |
处理时间: | 2016-09-08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您好!来信收悉,若您反应情况属实,建议到您工作的单位开具《收养生育状况证明》,蔡桥乡计生办会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办理。办理祥情请咨询政策法规科:07396822530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