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尊敬的县纪委领导: 您们好! 我塘渡口镇良山村七组一口山塘名为樟家岭山塘被任良山村两届的村支书孙立波(现任黄金乡安干员)家砌了围墙围在他家大院内据为己有。在我组长达六年要求镇党委、政府处理无果。去年再次要求镇党委、政府处理时才得知是县司法局某部门领导签有一份协议说樟家岭山塘规归孙立波家所有。祥情请向塘渡口口镇纪检书记唐书记了解……为使弱势群众的合法财产得到法律保护,特请求县纪委领导给予帮助和支持。 塘渡口镇良山村七组组民 2017年2月12日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7-02-12 |
处理单位: | 塘渡口镇 |
处理时间: | 2017-02-17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同志: 您好!您向县长信箱所致《村书记霸占邻组一口山塘长达六年处理未果》的来信已收悉。 根据初步调查,樟家岭山塘原为灌溉塝上田所修建,后因孙立波家通过经营权互换的方式将塝上田全部兑换为其耕种,互换双方以协议的形式涉及到樟家岭山塘的管理经营,孙立波家在管理经营樟家岭山塘期间在塘周围砌了围墙。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现向您回复如下: 1.樟家岭山塘归七组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变; 2.下一步,我们将依法组织信访、司法、水利等部门对孙立波家管理经营山塘进行监管,如发现孙立波家在管理经营樟家岭山塘过程中存在问题,我们将督促其整改。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