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今年上半年省里发了个文件,是关于救助尘肺农民工的,我在网上查了,看到了邵东县的,不知道有没有邵阳县的。我爸他是尘肺患者,所以我想了解一下咱们县里有没有相关政策。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7-12-23 |
处理单位: | 县医保局 |
处理时间: | 2017-12-25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根据《湖南省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实施方案》(湘卫疾控发〔2017〕4号)文件精神,县卫计局成立了尘肺办,并制定了《邵阳县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实施方案》。县医保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将《诊疗规范》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限额标准的65%给予报销。超过限额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未超过限额标准的按照限额标准执行。费用限额标准参照《湖南省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单病种住院治疗费用参考标准》。具体办理流程和相关政策请咨询县卫计局尘肺办,县卫计局办公室电话07396821716。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