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县长您好,我是夫夷新城9栋的一名业主,小区该栋房屋2018年开始交房装修,截止目前已经入住80%,为什么这么多年,我们整栋楼的业主的电费还是物业在收取,请问县长,小区物业有权利收取业主电费吗?我去物业咨询过,物业给的解释是因为9栋业主都是用的临时电表,所以必须由他们物业收取电费。一个已经入住好几年的小区,居然还有整栋楼都在临时用电,这个问题又是否合理?我是否应该质疑开发商在没有具备交房条件就要求我们业主收房了,作为政府部门的房管局是否也有责任?整栋楼的居然一直都在临时用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我甚至可以直接怀疑物业和电力公司有利益输送,不然为什么一直不统一更换正时电表,用户自己灵活性缴纳电费?既然是临时用电,产生的电费也不该有我们业主来承担。我们都是普通公民,也想享受基本公民待遇,电费分峰谷,我们也想享受到该待遇。还望县长能督办解决此事。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22-07-18 |
处理单位: | 县住建局 |
处理时间: | 2022-07-22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该小区已通过我局进行了质量和消防验收合格,2018年开始逐栋交房。小区居民生活用电由邵阳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电力局下属的宝源公司签订了供电协议,主线已到位,由于县电力局保源公司没有按签订的供电协议执行,小区9栋和4栋没有分户挂表,导致这两栋住户使用的是临时用电,临时用电的电费由小区物业按县城居民生活用电最低标准每度0.588元收取,该公司已安排人员正在和电力局对接,在积极的落实这项工作。
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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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