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我的母亲是邵阳县城镇居民,62岁,想购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请问能否办理?要如何办理?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9-12-13 |
处理单位: | 县医保局 |
处理时间: | 2019-12-16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在外地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提供参保缴费凭证的,可以不在户籍地参保,任何人不得重复参保。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50元/人·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城镇居民(含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可以在社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期限及缴费方式原则上为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按年度一次性缴清,最迟不得超过2019年2月29日。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