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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查看
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问题
内容: 我的父亲是邵阳县的退休教师,8日在长沙突发心梗急诊入院治疗,现在在长沙三甲医院住院治疗。有几个问题要咨询:一是异地就医报销如何办理?二是报销的比例大概有多少?三是选择医院直接结算和带回家报销,两者报销比例是否会有差别?哪一种报销比例更高?四是如果已经选择了医院直接结算,是否可以改为带回家报销?
写 信 人:
写信时间: 2019-12-13
处理单位: 县医保局
处理时间: 2019-12-16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情况: 根据《邵阳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在异地联网定点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原则在就医医院直接结算,特殊原因不能结算的,可回当地进行报销。在医院结算与回邵阳县报销的比例是一样的,在医院直接结算采用的是参保地的报销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就医医院级别确定,跟在哪里结算无关,不存在回邵阳县可以多报销的情况。在省级三甲医院住院,住院起伏线为2000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
满 意 度: 无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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