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煤炭工业局责任清单
时间:2015-06-29 来源: 【字体:

邵阳县煤炭工业局部门职责

部门名称(盖章)邵阳县煤炭工业局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1

负责全县煤炭行业规划
及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市、县人民政府有关方针、政策、
法规,研究制订我县煤炭工业的行业规划和行业
规范,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工作。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编制我县煤炭
工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
县煤炭工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协调行业
节能和环保工作。

 

负责全县煤炭行政执法、规范和调控煤炭市场;

 

2

负责煤矿新建,技改项目初审

初步审查批准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

 

3

对国家投资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
项目进行初审(审批)、申报或提出
专项建议,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
初审并提出立项建议

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我县煤炭资源,
对国家投资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进行初审(审批)、申报或提出专项建议,

 

协调各种煤炭建设项目的关系;负责煤炭企、
事业单位限额以上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
项目的立项初审并提出立项建议,进行设计、
审批、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管理和质量监督。

 

4

协调县内各类煤矿与铁路运输、
电力等有关部门的关系

按照省、市、县下达的年度生产、分配和
进出口调控计划,负责全县煤炭铁路运输
计划的统一申报工作,协调县内各类煤矿
与铁路运输、电力等有关部门的关系,
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5

对全县所辖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管理
和监督、对煤矿违章作业行为进行
行政执法;

检查煤矿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各项相关法律法规,
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和监督;

 

监督检查煤矿企业制订各项安全隐患治理台帐,
并严格按查处的隐患进行维修整改

 

负责煤矿建设工程竣工后或者投产前进行检查验收

 

监督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无证上岗、
违章作业、存在安全隐患的煤矿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情节严重的进行行政执法,

 

对超宽、超空,瓦斯超限作业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实行全面停产整改,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未整改到位未检查验收合格前严禁组织生产。

 

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并监督
是否关闭到位

 

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事故抢救和煤矿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做出停工停产的决定,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擅自从事生产的一律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

 

对造成煤矿作业人员矽肺病的防尘设施设备
进行审查和竣工验收

 

6

对乡镇煤管站的管理、考核等工作

负责乡镇煤管站长每月下井记录及
职责履行情况的收集

 

负责乡镇煤管站的检查、考核等管理工作

 

7

管理直属煤炭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领导
干部:牵头审查乡镇煤矿矿长的任职
资格;负责煤炭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
增值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

加强煤炭专业人才的培养,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
直属煤炭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牵头审查
乡镇煤矿矿长的任职资格;

 

指导县直煤炭企、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
文明建设及管理人员的任命;对全县煤炭企业国有
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

 

制订全县煤炭工业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及配套措施,
积极推动国有煤炭企业改革改制,培育和发展煤炭市场。

 

8

公共服务事项

组织重大技术攻关;为全县煤炭行业提供有关经济、
科技市场信息,为煤炭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
;负责煤炭行业统计。

 

向煤矿企业宣传相关生产经营法律法规

 

指导煤矿企业更换办理相各类相关证照的程序

 

组织煤矿矿长和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
特殊作业人员到省、市进行相关专业
培训及换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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