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财农指〔2022〕20号
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湖南省财政厅等13部门《关于支出脱贫县继续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21]18号)的有关规定和中共邵阳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邵委乡振组【2022】24号)。为又快又好的规范统筹整合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精准,现给你们下达2022年第二批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资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资金12288万元(其中衔接资金4426万元),具体资金分配安排见附表:
二、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做好项目公开公示、抓紧项目实施、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并及时验收、报账。
邵阳县财政局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