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功能分类)
6、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7、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分类)
8、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9、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1、2021年部门新增资产申报表
12、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基层党建办: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党代表日常服务管理;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2、党政综合办:负责党委、政府机关的文件、信函的日常文书处理;承担政府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工作;负责政府各种会议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
3、经济发展办:负责政府的会计核算业务;负责政府的正常收入与支出管理。
4、社会事务办:负责优抚安置、救灾救济和社会保障工作。
5、自然资源办:负责管辖区域内所有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制。
6、应急管理办:协助上级应急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7、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试验、示范、推广任务,制订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8、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劳动管理、社会保障,下岗职工和人才培训及再就业工作。
9、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各村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工作,发放涉农补贴等。
10、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开展巡查上报、执法处置等日常执法工作。
11、退役军人事务站:负责本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协调落实优抚帮扶、权益保障等有关政策实施。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82人,实有人数87人其中包括临聘人员5人。河伯乡人民政府机构设置为:基层党建办、党政综合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自然资源办、应急管理办、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县河伯乡人民政府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政府性基金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94.5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994.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2.59万元,主要原因是保持厉行节约原则,根据实际工作减少支出项目。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941.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1.7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162.59万元,主要原因是保持厉行节约原则,根据实际工作减少不必要的支出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41.7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941.72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941.7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7.0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7万元,下降0.14%,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等一般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1年与2020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41.72万元,基本支出941.72万元,单位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