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亭市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8-04-25 来源: 【字体:

 一、主要职能

1、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和示范引领上来,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强农惠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2机构设置

黄亭市镇人民政府为乡镇一级机关单位,下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经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政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牌子;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设立邵阳县黄亭市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依法履行宣传贯彻国家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设立邵阳县黄亭市镇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建设等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黄亭市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镇机关本级预算、二级机构包括财政所、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安监站、消防站、医保站、农业站、水利站等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县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数796.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8.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无,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48万。收入较去年增加62.82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党建、卫生同治等方面开支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796.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48.8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8.82 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党建、卫生同治等方面开支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48.86万元。

基本支出: 748.86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3.55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19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61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黄亭市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俭、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黄亭市镇人民政府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黄亭市镇人民政府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8年黄亭市镇人民政府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748.86万元,比上年686.04万元增加62.8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其中基本支出748.86万元,比上年686.04万元增加62.8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0万元减少0万元。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黄亭市镇人民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0万元。其中政府货物类采购28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有公车和大型设备:黄亭市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黄亭市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

(三)预算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附件下载:2018年黄亭市镇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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