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二、设立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不得低于本行业最低水平);
5、有必要的场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成立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应该冠以“邵阳县”字样。
三、办理地点:
邵阳县峡山社区民政局四楼社会组织管理股。
四、办理流程:
1、在社会组织管理股处进行名称核准;
Ⅰ、在社会组织管理股处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表;
Ⅱ、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表并找好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Ⅲ、在社会组织管理股处签字盖章,并领取相关资料以及账号密码;
2、在湖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平台进行资料填报;
Ⅰ、用IE8及以上浏览器、基于IE内核的360、百度、搜狐浏览器打开湖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平台并按提示下载控件。
(网址:http://222.240.178.46:6888/sorg/jsp/ext/som/login/login.jsp#)
Ⅱ、将登录地址在浏览器工具中的Internet选项安全里的受信任的站点同时不要勾选要求服务器验证,并且需要将安全站点中的自定义级别中的ActiveX控件和插件下面所有选项都勾选启用。若使用IE浏览器,还需要在兼容性视图中增加登录地址并在兼容性视图运行本系统。相关配置要求:正版完整版OFFICE软件(需要付费)或者正版完整版WPS软件(免费);
Ⅲ、用账号密码登陆湖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平台,按要求填报登记中的名称核准保存后提交等待审核;
Ⅳ、名称核准被准予后,按要求填报登记中的成立登记,保存后提交等待审核;
Ⅵ、成立登记准予后,整理核对纸质资料;
3、在社会组织管理股处提交纸质资料;
4、在社会组织管理股处领取证书等。
五、纸质申报材料列表:
1、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表;
2、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
3、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出具的审查意见文件;
4、社会组织工作座谈会议记录表;
5、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6、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贴照片,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
7、民办非企业单位发起人基本情况及简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发起单位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
8、从业人员花名册;
9、民办非企业单位内设机构备案表;
10、住所证明以及相关附件(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有附房产证复印件,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的附无偿提供证明,租用房产的附租赁合同复印件);
11、社会组织现场踏勘记录表;
12、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制度核准表;
13、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
14、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管理六项制度;
15、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6、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
17、会计证以及其他从业资格证明;
18、民办非企业单位账户备案及印章备案情况;
19、刻章委托书。
六、申请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
七、办理时限:
30工作日(法定时限:60工作日)
八、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739-6816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