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责
根据《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规定,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3)、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5)、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县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计划,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稽察;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 、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比照西部开发、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和湘西地区开发的政策措施;落实国家、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武陵山片区开发和扶贫攻坚规划;组织编制区域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制定统筹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的落实; 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承担县对口支援有关工作。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10)、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牵头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
(11)、组织推进铁路机场建设工作。拟定我县铁路过境和民用航空机场建设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和会同县直相关部门争取铁路、机场建设项目,做好项目前期申报工作;协调解决铁路、机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矛盾。
(1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能源体制改革,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县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实施对煤电油气等能源和新能源的管理;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上报全县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承担煤炭体制改革、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和开发利用等有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进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县内石油和天然气储备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全县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相关重大科技项目;负责全县核电管理,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开展核电有关前期工作;组织推进全县能源对外合作,协调能源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承担县能源委员会具体工作。
(13)、编制和执行全县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管理国家、省、市和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垄断行为;负责全县价格认证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14)、协调推进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牵头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工作。
(15)、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16)、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17)、牵头整合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
(18)加强县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研究提出年度市、县重点建设项目名单;负责县级总项目库的建设管理和全县重点项目的储备、包装和管理等工作;拟订县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和考评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县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县重点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监督和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建立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负责组织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编制全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征集、筛选组建重点前期项目库,负责重点前期项目跟踪管理、督办落实和考评工作;承担或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公益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19)、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当年主要工作
(一)全力攻坚抓脱贫
易地扶贫搬迁和光伏扶贫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局牵头实施的两大民心工程。今年来,我们将主要精力向这两项工作倾斜,抽调精兵强将,全力抓好攻坚。
1、狠抓易地扶贫搬迁。2、推进光伏扶贫扫尾。
(二)狠抓项目促投资
狠抓项目建设不动摇,在项目审批、项目争取、项目实施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1-11月,全县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9.7亿元,增长9.5%;全年预计完成投资150.9亿元,增长12.5%。
1、抓审批服务。2、抓项目争取。3、抓重点工程。
(三)推动产业谋发展
认真贯彻省、市“产业项目建设年”工作部署,组织实施重点产业项目27个,其中市重点产业项目19个,全年应完成产业投资18.49亿元,实际完成产业投资10.54亿元;带动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39.23亿元,同比增长8%。
(四)明确机制优环境
今年来,严格落实环境“四优”,一优政务环境。二优营商环境。三优施工环境。四优监督环境。
(五)强化管理抓稳控
重点围绕加强市场价格、民生价费和相关行业价格监管,开展了一系列系列工作。
1、加强价格监督检查。2、加强价格和收费管理。3、抓好价格认定和农本调查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局机关本级、县重点建设项目工作办公室、县价格监督检查所、县价格认证中心、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其中按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64人,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89人;车改后实保留车辆0辆。
当年在职人员64人,比上年增加了0.3%,离退休人员27人,与上看持平,其原因是人员调动。
三、决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单位决算总收入28,909,023.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09,023.5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决算总支出38,851,845.9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1,928.84元,占总支出的29.63%;项目支出27,339,917.06元、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2018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35,933.76元,占基本支出的13.34%,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920,963.12元,占基本支出的15.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55,031.96元,占基本支出的10.44%。
与上年度相比总收入减少了69.20%,支出也减少了35.24%。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减少了32.01%,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减少了5.7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减少)了172.55%。当年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的调整、二是工资性支出的调整、三是社保站结算退休人员在单位列支。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51,845.9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有其他方面支出的一一列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支出11,511,928.84元,占总支出的29.6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92,029.46,占总支出的1.78%,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6,647,887.60万元,占总支出的68.59%。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8年共发生政府采购支出314,826.00元,其中货物类4,074.0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310,752.00元,其他0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单位2018年度车辆合计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等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八、“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忆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6,483.06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6,483.06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8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00批次,1250人,公务接待费开支26,483.06元,比上年决算减少85,338.00元,其主要原因是规范接待开餐。
(三)2018年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费0元。
七、相关口径说明及名词解释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