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根据《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规定,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3)、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5)、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县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计划,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稽察;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 、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比照西部开发、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和湘西地区开发的政策措施;落实国家、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武陵山片区开发和扶贫攻坚规划;组织编制区域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制定统筹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的落实; 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承担县对口支援有关工作。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10)、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牵头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
(11)、组织推进铁路机场建设工作。拟定我县铁路过境和民用航空机场建设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和会同县直相关部门争取铁路、机场建设项目,做好项目前期申报工作;协调解决铁路、机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矛盾。
(1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能源体制改革,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县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实施对煤电油气等能源和新能源的管理;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上报全县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承担煤炭体制改革、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和开发利用等有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进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县内石油和天然气储备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全县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相关重大科技项目;负责全县核电管理,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开展核电有关前期工作;组织推进全县能源对外合作,协调能源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承担县能源委员会具体工作。
(13)、编制和执行全县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管理国家、省、市和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垄断行为;负责全县价格认证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14)、协调推进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牵头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工作。
(15)、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16)、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17)、牵头整合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
(18)加强县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研究提出年度市、县重点建设项目名单;负责县级总项目库的建设管理和全县重点项目的储备、包装和管理等工作;拟订县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和考评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县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县重点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监督和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建立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负责组织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编制全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征集、筛选组建重点前期项目库,负责重点前期项目跟踪管理、督办落实和考评工作;承担或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公益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19)、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局机关本级、县重点建设项目工作办公室、县价格监督检查所、县价格认证中心、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县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2019年初预算收入71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3.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5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67.97万元,主要原因(或项目)是:人员减少。
(二)2019年初预算支出71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13.94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67.97万元,主要原因(或项目)是:人员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13.94万元。
基本支出: 610.94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6.89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62.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10万元。
项目支出: 88万元,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项目工作经费80万元(含以工代赈、巩退、武陵山脉扶贫、石漠化等),优化经济环境8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减少: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8年减少11万元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9年邵阳县发展和局部门机关(事业)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713.94万元,比上年781.91万元减少67.9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一般公共预算。其中基本支出610.94万元,比上年671.91万元增加60.9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88万元,比上年110万元减少2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公车和大型设备: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
(三)、预算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