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维护党章、党内其它法规;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
3、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建设及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邵阳县纪委监委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内设办公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部、宣传部、案件管理室、纪检监察1-7室、巡察办、巡察组,纪检监察派驻组、信息中心。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县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2018年初预算收入1615.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65.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0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1053.24万元,主要原因(或项目)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增人员57人,新增巡察、纪检派驻、信息化监督等工作职能。预算增加:工资福利支出439.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1.23万元,跨地区办案、巡察、派驻纪检、信息中心等专项工作经费支出371万元。
(二)2018年初预算支出1615.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615.26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1053.24万元,主要原因(或项目)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增加人员及工作职能。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15.26万元。
基本支出:1154.26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4.12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403.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03万元。
项目支出:461万元,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专项81万元,纪检派驻专项260万元、跨地区办案专项40万元,信息中心专项30万元,巡察工作专项5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减少13万元,邵阳县纪委监委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邵阳县纪委监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邵阳县纪委监委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8年邵阳县纪委监委机关(事业)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864.11万元,比上年251.88万元增加612.23万元,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增加商品服务支出、专项工作经费预算。其中基本支出403.11万元,比上年161.88万元增加241.2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461万元,比上年90万元增加37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邵阳县纪委监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邵阳县纪委监委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邵阳县纪委监委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
(三)、预算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