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部门收支概况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说明
第五部分“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第七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第八部分 其他重要情况事项说明
第九部分 名词解释
第十部分相关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新增资产申报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2、整体支出绩效目
第一部分 部门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责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规定,邵阳县林业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及发展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有关林业政策,组织起草与林业有关的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研究、拟定全县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检查监督贯彻执行情况;拟定并组织实施林业用地使用规划;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
2.组织指导全县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各类林业基地建设,对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实行管理。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县城乡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4.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管理工作;依法对森林资源进行监督监测管理,负责监督管理森林资源采伐限额、木材运输和加工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主管森林资产评估,监督山地综合开发利用。
5.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植物检疫条例》负责全县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主管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负责国家、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标本出境的预审或报批;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的宏观管理。
6.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
7.受县政府委托归口协调管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油茶产业发展办公室的日常业务工作。
8.组织制定全县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对竹木生产及加工、林产化工、森林旅游、木本药材、竹业、林木花卉等林业产业实行行业指导和宏观管理。负责组织申报重点建设项目的用材指导性计划;规划指导竹木及林产品市场建设;协调管理竹木和林产品经销。
9.组织制定全县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对竹木生产及加工、森林旅游、竹业、林木花卉等林业产业实行行业指导和宏观管理。负责组织申报重点建设项目的用材指导性计划;规划指导竹木及林产品市场建设;协调管理竹木和林产品经销。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邵阳县林业局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林业局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营林技术推广和科技教育站预算、国有林场管理站预算、竹木检查站预算、森林消防中队预算、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预算、林地林权和资源管理站预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预算、5个木材检查站预算、21个乡镇林业站预算、河伯岭国有林场预算、五峰铺国有林场预算、反封岭国有林场预算、县林科所预算。其中按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7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333人,离退休人员91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333人;车改后实保留车辆1辆。
当年在职人员333人,比上年减少了4%,离退休人员91人,比上年增加了5%,其原因正常退休和退休人员正常死亡。
第三部分 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邵阳县林业局单位决算总收入55698927.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698927.2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决算总支出55310829.65元,其中:基本支出48376399.32元,占总支出的87%;项目支出6934430.33元、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2018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7853302.64元,占基本支出的37%,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0523096.68元,占基本支出的6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占基本支出的0%。
与上年度相比总收入减少了21%,支出也增加了9%。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了15%,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减少了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60%。当年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工资和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二是人员调进调出、正常退休。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说明
2018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310829.65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有其他方面支出的一一列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科目一一列示金额和占基本支出的比重)。
(一)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邵阳县林业局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度车辆合计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没有。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邵阳县林业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66922.17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756.17,公务接待费支出27166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8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756.17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87.67元,主要用于车辆用油,维修保养,保险年检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81批次,905人,公务接待费开支27166元,比上年决算减少42815元,其主要原因是用于上级调研、工作检查、指导等产生的费用。
(三)2018年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元,其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人员。
第六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县油茶产业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七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县油茶产业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第八部分 其他重要情况事项说明
邵阳县林业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31.0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669.25万元增加861.83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第九部分 名词解释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