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时间:2013-12-16 来源: 【字体:

  12月11日至13日,邵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长明主持。

 

  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庄严的气氛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长明、县人民政府县长袁玉华、县人民法院院长周继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青山分别向大会提请了相关人事任命议案。县委组织部的负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考察组分别介绍了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和现实表现,县人大联工委报告了拟任人选的法律知识考试结果。24名县政府组成部门拟任人选向大会作了任职前发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命议案,决定任命周自珍等6名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王满元等24名同志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陈翔等5名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小兵等5名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县人大主任刘长明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刘主任指出,这次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主要领导人员之后的一次重要人事任命。这一任命决定,显示了县人大常委会对被任命人员的信任和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支持,凝聚着县委和全县105万人民的信任和重托,新任命人员要珍惜和行使好人民交给的权力。刘长明主任对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殷切希望,要求新任命的人员:一是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二是要激情干事,开拓创新。三是要严格自律,廉洁履职。四是要为民为仆,接受监督。为加快邵阳发展多做贡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顺应人民群众的呼声,立足于民生民利,把关注食品安全工作放在人大工作的重要位置,专题安排部署《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这是对法律实施的促进、是对政府工作的推动、是对食品安全的强化,更是对全社会增强法律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民生意识、安全意识的广泛宣传。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各监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要理顺监管机制,化解食安监管的难点问题;要加强日常监管,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立即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元旦、春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二是要切实加大对“地沟油”,“病死肉”,“注水肉”,早餐粉、面,豆制品等热点问题的打击力度。三是要始终保持对集中供水、生活饮用水安全的高度警惕,确保饮用水安全。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等工作汇报。

 

  县委副书记、县长袁玉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唐红艳,县委常委、副县长陈小飞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钟经球,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肖湘政,副主任邓星强、蒋梅娥、张蒲生、罗立华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谢树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颜寿生应邀参加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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