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2日邵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肖卫东同志为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蒋兴东同志为邵阳县教育局局长;
吴金华同志为邵阳县民政局局长;
唐军良同志为邵阳县财政局局长;
刘克杰同志为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龚拥军同志为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周 炜同志为邵阳县农业局局长;
易昌晏同志为邵阳县林业局局长;
肖桂华同志为邵阳县水利局局长;
蒋玉明同志为邵阳县审计局局长;
毛剑鸣同志为邵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杨卫东同志的邵阳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唐荣贵同志的邵阳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黄小健同志的邵阳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肖卫东同志的邵阳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吴金华同志的邵阳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唐军良同志的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刘克杰同志的邵阳县人事局局长职务;
周 炜同志的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肖桂华同志的邵阳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罗开益同志的邵阳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王银坚同志的邵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邓方明同志的邵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任命:
黄 理同志为邵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春喜同志为邵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范元林同志为邵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何 芳同志为邵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申向阳同志为邵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
阳胜兰、邓智清、刘香丰、袁多良、唐珍亮、颜中华、
陈香莲、唐鹏、邓星平、肖明华、朱攀、张美玲、徐磊、
刘来科、黎飞涛、刘小虎、吴敏健、唐和国、蒋连喜、
胡玉亮、陈友保、杨宏林、唐邵南、袁三平、刘波、
伍晓花、唐治华、周清平、唐东生、张加飞、李征良、
李顺良、唐湘洲、罗解平等同志为邵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周自珍、黎华章、陈峰、朱向阳、吴湘彬、吴波、蒋凯兵、陈新桥同志的邵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