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审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规定,邵阳县审计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县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全县审计、财政经济及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计业务相关实施办法和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人民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和向县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4.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5.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6.负责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组织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和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7.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8.负责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或授权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9.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由县人民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0.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1.做好县级审计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业务培训,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活动。
12.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当年主要工作
1、加强财政审计,促进预算管理。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30020万元,其中:违规金额194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8075万元。通过审计,挽回财政损失6464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440万元,调账处理980万元,基本摸清了财政家底,如实客观地揭露了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审计建议。促进了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经责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受县委组织部委托,我局完成了23个单位33名领导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履职情况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6412万元,其中:违规金额348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925万元。通过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界定,对客观评价使用领导干部及警示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廉洁履职、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加强政府投资审计,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计101个,送审金额19535万元,审定结算总造价17400万元,核减工程造价2135万元,审减率11%。通过审计,强化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确保了政府建设资金安全,规范了政府建设行为,提高了政府投资效率,节约了政府投资建设成本,遏制建筑市场高估冒算的不正之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加强巡视问题整改,规范干部津补贴发放。年内,根据省委巡视第九组反馈“我县2014年有156个单位存在违规发放工资、津补贴之外的个人补助”的问题,我局和县纪委、县财政局组成联合清查组,从2016年3月起对全县156个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2014-2015年干部职工个人待遇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核查和整改。至5月底,共从干部职工中清退收回上缴县财政违规发放补贴5949784元。根据边清查边整改的要求,帮助各单位整章建制,按照统一项目、统一标准,规范全县干部职工奖金及津补贴发放,基本杜绝了乱发补贴行为。
5、加强行业审计,促进惠民政策落实。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安排,今年我局完成行业审计2个,一个是对新邵县2015年安居保障性住房进行跟踪审计。一个是对本县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进行审计。通过审计,摸清了各地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检查政策落实和实施效果,揭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规范管理的建议,完善了相关制度,为今后惠民政策的审计和落实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6、加强财政收支审计,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完成财政收支审计5个,对“三公经费”、“三乱行为”、截留财政收入、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乱发滥补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通过审计,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财务管理,严控“三公经费”,预防腐败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
7、其他工作。
市定绩效和县定绩效指标考核任务已全面完成,审计全覆盖进一步加强,业务进一步推进,局机关进一步和谐,党的建设与机关管理进一步优化。
(1)“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完美收官。自5月份以来,在县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我局紧密联系审计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把学习教育、解决突出问题、民主评议党员、立足岗位做贡献、党员日常管理、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等贯穿始终,主动作为,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学习教育,我局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
(2)油茶生产、双季稻生产、烤烟联点创税等中心工作圆满完成。2016年我局油茶联点申报任务是380亩,全年解决扶助资金5万元,下村助力油茶生产6次,油茶成活率90%以上,顺利通过检查组验收;我局双季稻联点申报任务600亩,全年扶助生产资金2万元,超额完成集中连片任务;我局全年来支助烤烟生产资金3万元,助力烟叶生产2次,超额完成烤烟创税任务。
(3)综治、党建、信访、计生、共青妇、招商引资、工会等工作成效显著。2016年以来,我局紧密联系审计工作实际,聚焦作风建设,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一岗双责”管理,确保每项工作专职抓,做到有布置、有方案、有措施、有总结,切实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资金到位、任务落实到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邵阳县审计局单位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25人,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25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
当年在职人员25人,比上年减少了3.8%,离退休人员13人,比上年增加8.3%,其原因是2016年新增1人退休。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邵阳县审计局决算总收入73964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9646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决算总支出6702794.31元,其中:基本支出5107818.91元,占总支出的76.2%;项目支出1594975.4元,占总支出的23.8%。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00011.83元,占基本支出的23.49%,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912246.6元,占基本支出的57.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95560.48元,占基本支出的19.49%。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项目支出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为137156元,占项目支出的8.6%,审计事务-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457819.4元。占项目支出的91.4%。
与上年度相比总收入增加了9.14%,支出也增加42.36%。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了68.86%,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46.0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22.86%。当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公务员工资调整后较2015年有所增加;二是我局对扶贫联点单位资金扶持力度较2015年增加;三是我局增加了对机关停车坪、改善办公条件等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四是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购买社会中介服务支出增加。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02794.31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37156元,审计事务-行政运行 5107818.91元,审计事务-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457819.40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共发生政府采购支出57180元,其中货物类57180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县审计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20930.85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1794.85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9136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6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794.85元。比上年决算134929.65减少63134.8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和加油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38批次,1429人,公务接待费开支49136元,比上年决算49588减少452元,与去年接待水平持平。
(三)因公出国出境费
2016年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元,其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县审计局
2017年6月26日
附件:1、收入决算总表
2、支出决算总表
3、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三公”经费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