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功能分类)
6、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7、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分类)
8、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9、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1、2021年部门新增资产申报表
12、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全县重大项目进行稽查。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我县审计政策,制定审计业务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全县审计、财政经济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直有关部门、乡镇(场)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③乡镇(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⑤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⑥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⑦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⑧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的援助、贷款项目;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负责国家审计署、湖南省审计厅、邵阳市审计局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8、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9、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0、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系统的应用。
1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4人,实有人数18人。内设股室9个(含1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办公室、法规审理和计划统计执行股、财政金融与社会保障审计股、行政事业与企业审计股、农业农村与资源环保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与重大项目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政策跟踪与电子数据审计股、邵阳县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县审计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政府性基金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01.0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01.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收入较去年减少12.77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减少12.7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01.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8.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7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减少12.7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01.03万元,其中:信息化建设支出2.5万元,占0.5%;基本养老金支出18.38万元,占3.67%;审计管理支出2.5万元,占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19万元,占1.83%;审计业务支出30万元,占5.99%;住房公积金支出13.78万元,占2.7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95万元,占3.78%;工伤保险待遇支出1.15万元,占0.23%;行政运行支出403.75万元,占80.5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66.0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3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审计管理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法制建设、审计质量控制、审计结果公告、宣传、教育、职称考试等方面;审计业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信息化建设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0.8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18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基本支出增加12.18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0.1万元,主要是邵阳县审计局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2万元,拟召开上级主管部门送教上门培训会;培训费预算5.8万元,拟送新进人员参加全国审计计算机培训班;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不举办相关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01.03万元,基本支出466.03万元,单位项目支出3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