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过渡期内全县B类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区域的通告
时间:2024-10-12 来源:县农业局 【字体:

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全县肉类食品的质量安全卫生、减少环境污染、防止疫病传播,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调整过渡期全县B类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现有6B类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场数量按照上级要求只减不增),分别是邵阳县塘田市镇惠民牲猪定点屠宰场(塘田市镇)、湖南省邵阳县五丰铺食品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五峰铺镇)、邵阳县下花桥镇定点屠宰场(下花桥镇)、邵阳县郦家坪镇东风生猪定点屠宰场(郦家坪镇)、邵阳县连合屠宰场(长阳铺镇)、邵阳县谷洲定点屠宰场(谷洲镇)。

二、全县过渡期内B类生猪定点屠宰场区域划分。在县城A类畜禽定点屠宰场未建好之前的过渡期,根据就近原则,对全县21个乡镇场的生猪屠宰区域布局进行调整,明确6B类生猪定点屠宰场供应范围。其中邵阳县塘田市镇惠民牲猪定点屠宰场负责供应塘田市镇、塘渡口镇、白仓镇、金称市镇、河伯乡、蔡桥乡、长乐乡、黄亭市镇。湖南省邵阳县五丰铺食品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负责供应五峰铺镇、塘渡口镇、白仓镇、罗城乡、金江乡。邵阳县下花桥镇定点屠宰场负责供应下花桥镇、塘渡口镇。邵阳县郦家坪镇东风生猪定点屠宰场负责供应郦家坪镇、诸甲亭乡。邵阳县连合屠宰场负责供应长阳铺镇、岩口铺镇、小溪市镇。邵阳县谷洲定点屠宰场负责供应谷洲镇、黄荆乡、九公桥镇、七里山场。各屠宰场应该对路途较远乡镇的屠宰户让利,确保市场猪肉食品安全供应。

三、各乡镇凡从事生猪产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原则上到调整后的定点屠宰场屠宰生猪,并持有统一定点屠宰出厂肉品品质检验证明和检疫检验证,其上市经营的猪肉胴体须加盖检疫合格“验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的印记。未经定点屠宰、检疫检验的生猪产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各机关、部队、学校、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食堂和从事服务餐饮业的宾馆饭店以及肉类加工企业,购买和食用的猪肉食品应当经定点屠宰场屠宰和检疫检验。

四、在全县范围内,坚决取缔私设屠宰场(点),严厉打击无证销售生猪产品商贩;严禁未经定点屠宰场屠宰、肉品品质检验的生猪产品上市;严禁宰杀、上市销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生猪产品;严禁检疫不合格、掺杂使假和灌水生猪产品上市;严禁哄抬肉价、欺行霸市等不正当行为;严禁乱摆摊设点销售生猪产品。

五、县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商务、物价、税务、环保、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做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屠宰执法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县城A类畜禽定点屠宰场建好运行之后,无B类生猪定点屠宰场的乡镇由县城A类畜禽定点屠宰场负责供应畜禽肉食品。

八、鼓励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均有权举报。举报电话:邵阳县农业农村局 07396821516邵阳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07396821522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年。

特此告。

                        邵阳县人民政府

                            20241012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邵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县数据局 |联系方式:0739-6821117(县政府办) 0739-6834107(县数据局)
网民监督举报电话:0739-6560308(县委网信办) 版权所有:邵阳县人民政府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3007878号 湘公网安备 43052302000107号 网站标识码:4305230028
主办单位:邵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县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