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邵阳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2-06 来源:邵阳县司法局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2日至5月2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把牢政治方向,夯实巡察整改思想基础。县司法局党组坚持政治引领,直面问题、敢于担当、全盘认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会议等,进一步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把握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巡视整改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等内容,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巡察整改的根本方向和重要遵循,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统一领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处、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责任部门落实的齐抓共管整改责任闭环。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推动整改重点难点任务落实。     
    (三)强措施严落实,扎实推动整改工作高效开展。印发了《中共邵阳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并提出了相应整改举措;科学分解任务,建立整改台账,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改负首责、负总责、负全责,亲自督办问效,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在集中整改期内完成整改,以一抓到底的韧劲,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截至12月23日,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0个问题(26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7个)
    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1)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规范中心组学习。进一步修订完善《邵阳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按照学习要求和个人自学、集中导学、中心发言、交流讨论、学习小结、学习通报等“六个环节”规定进行落实。2024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参与交流研讨发言42人次,收集书面研讨发言材料和心得体会42份。②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引领广大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持续提升“政治三力”。③加强教育培训。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教育培训。
    (2)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每年及时研究部署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报告。②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2024年按要求开展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2次。③改进工作作风。对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存在错误、过于简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结存在明显表述错误的问题进行核实并立行立改到位。2024年,未在文字材料方面犯意识形态错误。
    2.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缓慢
    (3)执行法律援助法有偏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加强《法律援助法》宣传。5月份和9月份分别开展了“法律援助进社区(村)”“法律援助进校园”宣传活动,努力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②依法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法律援助对象资格、法律援助条件等进行审查,确保法律援助公平公正,法律援助案件登记、审批和办理合格率100%。③规范统计口径。严格区分民事案件法律援助与刑事案件法律帮助不同类型,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28日,我县共受理民(行)事法律援助案件117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76件,其中民(行)事案件占59.79%,刑事案件占40.21%。
    (4)行政执法监督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全面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4年,制订下发《邵阳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3—2025年)》。②严格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邵阳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若干意见》,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③规范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评议工作。对县、乡两级18个行政执法单位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按普通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和其他类型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并将评查结果全县通报。④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培训。2024年8月开展为期3天的全县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共培训执法人员395人。
    (5)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缓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全面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严格按照《湖南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文件要求,认真研究部署、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②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23年申报的五峰铺、塘渡口、金称市、白仓、蔡桥、河伯、黄荆等7个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于2023年11月通过市局验收,五峰铺模范司法所于2024年7月底通过省厅验收。
    3.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有偏差
    (6)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认真学习上级精神,树立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重新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邵阳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②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③完善选人用人制度,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及县委组织部《邵阳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出台《邵阳县司法局关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的实施办法》,完善了本单位的选人用人制度。④严格选拔任用程序,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股级干部任免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和选人用人程序进行,并按照重大事项报告要求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干部任免和职级晋升均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公示,除在局机关办公楼张贴发布公示公告外,同步通过单位微信工作群进行公示,确保司法所的同志均能及时了解干部岗位异动和提拔情况,发挥民主监督作用,选人用人工作更公开更透明。
    (7)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履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主动担当作为。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决定由分管领导牵头,督促各相关人员开展工作。②认真组织开展业务用房审计决算。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好施工相关资料,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完成了对邵阳县司法业务用房暨社区矫正中心工程进行竣工决算审计。③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我局已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登记工作,目前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6个)
    4.落实财务制度有偏差
    (8)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违规制定司法所下村报销伙食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及时修订原财务管理制度。根据邵财发〔2024〕1号《邵阳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修订了《邵阳县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修订版)》关于司法所差旅费的相关内容,确保依据合法合规。②立即停止执行原财务管理制度。对2023年下半年司法所已会审未支付的差旅费报销凭证全部作废并停止支付,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按照新的标准和规定重新填报会审,自2024年起,司法所差旅报账全部执行新修订的内部管理制度规定。③加强财务管理培训及廉政教育。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学习巡察工作规定、单位内部财务制度和《邵阳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邵财发〔2024〕1号)文件精神,加强廉政风险教育,提升干警财务风险防范意识。
    (9)下乡差旅费报账把关不严,且没有执行下乡事前审批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及时修订内部管理制度。修订下发《邵阳县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修订版)》,完善出差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出差审批管理。②全面清理下乡差旅费报账凭证,干部违规报销的交通费已清退。③加强财务知识培训和差旅费报账管理。制度明确差旅费报销须经手人、证明人、领款人签字并经财务会审程序后方可报账,确保报账凭证要素齐全。11月8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县公证全体工作人员、各司法所负责人、驻村工作队长开展了一次专门的财务业务培训,提升干部职工财务知识水平。
    (10)会议餐超标准开支。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超标准开支坚决予以追回。会议超标准开支260元已清退。②加强对办公室人员财务知识培训。11月8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县公证全体工作人员、各司法所负责人、驻村工作队长学习《邵阳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熟悉接待标准规定,杜绝超标准开支问题。③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组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精神,倡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
    5.对公证处管理不严、财务监督不到位
    (11)财务监管缺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接受监督检查。根据相关规定,公证机构的公证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依法纳税,不再通过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税务发票,公证处财务实行独立核算,依法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②加强财务监管。健全公证处财务管理及财务会审制度,规范财务岗位设置;做好出纳移交工作;规范公证处财务审批流程,所有开支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开支。③加强业务学习。通过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科学设置会计账簿并规范整理2021年来的会计账簿。④按规定清退违规报销的差旅费用。严格执行邵阳县财政局(邵财发〔2024〕1号)文件规定,规范差旅费报销审批,公证处违规报销差旅费已清退。⑤规范公证处制服购买,购买7套公证制服应由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已清退。
    6.违规报销、发放补助
    (12)超标准报销生活补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已退还超标准重复报销差旅费。②严格规范乡村振兴工作队报账管理。组织乡村振兴工作队认真学习我县关于乡村振兴管理文件及差旅费管理办法,对近几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报账的票据进行彻底清查。③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的教育管理,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并长期坚持。
    (13)工会违规多发误餐补助。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完善财务报账凭证。经自查,该问题系记账错误,不属于多发误餐补助的情形,在对凭证进行完善的同时,对工会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②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局机关工会财务人员业务能力,避免以后再次出现造成误解的情况。
    (三)反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12个)
    7.干部队伍管理有偏差
    (14)党组班子以上率下不够,下乡调研少,工作安排只注重贯彻部署,后续跟踪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制定调研方案。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邵阳县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调查研究专班,明确了调研分组、课题名称和工作要求。②积极开展走找想促活动。局党组成员带头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基层司法所了解工作和发现问题,把安排部署的工作抓实,把群众关心的实事办好。调研发现并解决了一批基层司法所存在的实际困难。③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对党组安排部署的工作,由办公室跟踪落实到位,对落实不好的股室所进行通报。年底,各班子成员结合所在调研小组全年深入基层了解的实际情况,撰写了调研报告。
    (15)人编分离、混岗严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梳理编制情况。目前,人编不一致遗留问题已全部调整到位。其中机关编制28个在岗27人,司法所编制49个在岗42人。②清退跟班人员。按照组织部要求,对乡镇司法所跟班人员全部清退。③加大人员招聘力度。2024年招录公务员6名,充实了基层司法所力量,“1人所”逐步减少。另已向县委组织部提交了2025年招录公务员申请,充实各基层司法所力量。
    (16)未发挥好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优化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优化我局绩效考核方案,制定出台了《2024年邵阳县司法局绩效考核评估实施方案》,构建更加科学、规范、可行的绩效管理机制和考核标准。②发挥激励导向作用。严格落实将绩效考核和平时考核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选人用人的参考依据,激励全体干警正确履行职责,形成创先争优氛围。
    (17)对司法所日常监管“缺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严肃处理到位。对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作风不实人员已严肃处理。②完善出差审批制度。修订《邵阳县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修订版)》司法所人员出差审批的相关内容,完善出差请示报告制度。③强化司法所干警理论学习。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系沟通,了解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日常表现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督促其积极参与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党组织活动。④加强纪律作风督查。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基层司法所和局机关股室干部职工的纪律作风进行督查,下发督查通报6期。
    8.工作作风不严谨
    (18)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法律援助开展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加强法律宣传。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县法律援助中心搬回县司法局一楼公共服务中心办公,制作了法律援助公示栏及相关制度牌并在县法律援助中心上墙公示,编印了一次性告知宣传手册发放给有需求的办事群众。②强化业务培训。加强了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及培训,提升了业务能力,增强了服务意识,严格按要求对受援人信息进行规范、准确地登记。③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核把关,提升案件受理及办理质量。
    (19)人民调解工作有薄弱环节。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定人民调解培训方案,加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水平。2024年7月县司法局组织人民调解工作业务培训,全县乡镇武装政法委员和司法所长、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员共70余人参加培训。②规范开展案卷评查。创新方式,示范带动,以评促改,以查促学,增强工作实效。今年以来,共调解案件数为4429件,同比增加434件,增长率为10.86%,调解成功数为4392,调解成功率为99.16%。
    (20)一村一法律顾问未实质性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加强法律顾问思想教育。2024年10月28日组织全县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进行职业道德专项集中培训,提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担任一村一法律顾问中的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②调整法律顾问人员结构。对全县的法律顾问人员进行调整,将原局机关担任法律顾问的股室负责人和机关公职律师替换成新进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对司法所担任法律顾问的人员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③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督促法律顾问关注顾问群信息,及时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各法律顾问积极为村民群众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帮助,并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起到了较好的实效。
    (21)社区矫正工作有偏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由社区矫正工作股牵头组织各司法所,对全县480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等级调整相关材料逐个“过筛子”式自查整改,并已立行立改到位。②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对所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案卷共开展了2次案卷评查,根据评查反馈结果和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司法所及时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对案卷是否达标进行自查抽查,提升了各所整理和规范档案的能力。③严格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22)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自查问题存在的原因。②加强合同管理与监督。共纠正档案盒外编号和盒内案卷不一致的案卷30本,确保档案信息准确无误。③加快档案整理工作进度。安排专人负责跟进档案整理进度,确保档案整理工作按质按量完成,2024年7月1日前档案已全部整理完成,其中社区矫正档案495盒,社会调查评估25盒,文书档案112盒,法律援助325盒,公证282盒。
    9.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23)对下辖党支部指导督导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2024年新发展的2名预备党员,均做到了经党支部、党总支、局党组会议逐级研究审议后再报上级党工委审批的规范程序。②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工作指导。局党总支每月均按照县直机关工委、“两新”工委的要求,及时向下辖支部转发党建工作提示并跟踪督促落实,班子成员和党建联络员定期深入各党支部督促指导党建工作,下辖各支部的党建工作同步推进。③认真开展“双述双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12次集中(扩大)学习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如何坚持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双述双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和要求等内容进行专门讲解培训,今后将严格按要求和程序开展述职评议相关工作。
    (24)未按程序进行补选。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及时归档文件资料。②规范完成换届工作。今年7月至9月,经提前谋划、精心筹备,局党总支和机关党支部于9月30日顺利完成了按期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机关支部委员会,党建工作有序开展。
    (25)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扎实开展组织生活。认真组织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如何坚持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双述双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和要求等内容进行专门讲解培训,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扎实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并长期坚持。②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扎实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做好记录并整理资料归档。
    (四)反馈问题:聚焦落实巡视巡察、审计整改和其他情况(1个)
    10.整改主体责任未完全到位
    (26)基层组织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发展党员不规范,意识形态工作弱化、工作责任制未落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单位差旅费报销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公证处财务制度不健全、干部上下班纪律管理不严,履职存在短板、社区矫正工作不细不实、班子成员下乡少,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有偏差,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等问题,在本次巡察中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深化巡视巡察整改的政治意识。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严格落实集中整改审核评估意见,紧紧扭住持续深入推进整改的问题。②层层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党组切实负起主体责任,逐项由党组成员牵头,健全工作机制,狠抓整改落实,抓实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相关问题已与本轮巡察反馈问题合并整改完成。切实把深化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的具体行动,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抓好巡视巡察整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着眼司法行政事业长远发展,坚决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高效的措施巩固整改成效。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常态化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坚持全面从严,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严的主基调,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持续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科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把政治方向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做好干部“育选管用”工作,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三)坚持常态长效,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突出政治效果,用好巡察成果,以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巡察成效。进一步压实责任抓整改,局党组带头深化整改,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巩固深化拓展,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9-6821804;电子邮箱:
syxbgs6821804@163.com

中共邵阳县司法局党组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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