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文明委〔2017〕5 号
关于印发《邵阳县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机关各单位:
经县文明委同意,现将《邵阳县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邵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10月22日
邵阳县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
工 作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文明风尚,着力提升农民群众文明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反对封建迷信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推动移风易俗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与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与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结合起来,破除陈规陋习,反对伤风败俗,树立文明新风,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着力推动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
二、工作目标
以县域统筹推进为重点,到2018年底,县级及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全部建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及其章程,制定以移风易俗为主要内容的村规民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到2019年底,实现“四会一约”行政村全覆盖,结婚彩礼、婚丧喜庆费用等明显下降,农村陈规陋习蔓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到2020年,农村移风易俗基本实现制度化、常态化,移风易俗工作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协调发展,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理事的社会风尚基本形成,移风易俗,成为农民自觉行动。
三、重点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移风易俗工作重点聚焦在破除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和婚嫁收取高额彩礼上,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宣传教育,转变思想观念
1.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县内各类媒体要拿出版面时段,开设专题专栏,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互动访谈等形式,报道各地推动移风易俗的典型事迹和鲜活经验,曝光一批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伤风败俗、挑战道德底线的反面典型,增进人们对推动移风易俗的认知认同。此项工作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各新闻媒体落实。
2.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各乡镇场、行政村(社区)要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倡议书,印发以村规民约和移风易俗具体要求为主要内容的告示,制作一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有条件的村可在辖区内人员集中场所建设文化墙。此项工作由乡镇场牵头落实。
3.加强村民教育引导。由村委会与村民签订遵守村规民约承诺,利用农村广播村村响平台,广泛宣传移风易俗的具体要求,做到家喻户晓。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我们的节日”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编排以移风易俗为主题的戏曲、小品等节目,深入基层巡回演出。依托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农村集市和各类道德讲堂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此项工作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体广新局、县文明办、团县委参与,各乡镇场具体落实。
(二)建立制度章程,倡导文明新风
1.完善《村规民约》。通过召开村支部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充分酝酿讨论,结合本村实际修订《村规民约》,每个村都要在显著位置上墙公布,并发放到每家每户,让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成为全体村民的共同遵循。此项工程由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场具体落实。
2.建立红白理事会。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均要建立红白理事会,各院落要设立红白理事小组、红白理事会会长,可由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兼任,要把农村有威望、公道正派、热心服务群众、有一定协调能力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战士、老专家等新乡贤选入红白理事会,负责全村婚丧事务的操办,制定红白喜事理事会章程,设立移风易俗事务公示栏,及时公示红白事办理情况。建立红白理事会运行的保障机制,确保红白理事会在农村地区有作为、有地位、有价值。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场具体落实。
3.落实婚丧喜庆操办要求。要把握范围,除婚事、丧事可以适度操办外,原则上不得以子女升学、乔迁履新、庆生祝寿等名目宴请亲属以外的人员。要控制标准,各地婚事开支原则上控制2万元以内,酒席20桌以内,办理时间不超过一天;丧事开支原则上控制3万以内,酒席30桌以内,办理时间不得超过3天;婚礼、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6辆,不得人为炫耀而绕远路,严禁封路扰民;婚事直系亲属礼金不超过300元,亲朋好友礼金不超过100元。丧事直系亲属不超过200元,亲朋好友礼金不超过100元,同村村民只吊唁不随礼。各村在村民协商自愿的基础上,充分体现自治原则,制定本村个体操办标准,对开支总额、礼金数量、酒席规模、烟酒档次等,在村规民约中予以明确规定。要规范流程,婚事提倡既吉庆节俭又具有纪念意义的集体婚礼或旅游结婚,杜绝各种低俗的闹婚;丧事提倡以放哀乐形式代替请乐班,提倡以追悼会形式代替做法事。对不按要求办理的,村红白喜事理事会不得参与理事,同时取消事主在村内的各种评先资格。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场具体落实。
4.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城乡公益性公墓、殡仪馆建设,积极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加大对村(社区)婚丧场所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探索建立村级红白事宜办理场所,配置桌椅、餐具、音响、文墨等设施物品供群众免费使用。此项工作由县发改局牵头,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参与,各乡镇场具体落实。
(三)抓好典型带动,强化正面引领
l.坚持抓点示范。县里至少培育1个移风易俗工作示范乡镇,每个乡镇至少培育1个移风易俗工作示范村,县文明委成员单位至少联系1个移风易俗工作示范点,并深入总结推广发挥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工作经验,以点带面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同时,结合示范点培育,做好最美乡村、最美院落、文明集市、文明家庭创建和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等典型培育工作,选树一批群众身边的榜样。将乡风文明建设作为文明单位系列创建的重要任务,发挥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对农村移风易俗的推动作用。此项工作由县文明委牵头,县文明委成员单位参与,各乡镇场具体落实。
2.搭好惠民平台。各级工会、团委、妇联要发挥优势,组织适龄青年相亲活动,策划举办集体婚礼。利用各级道德讲堂、村民学校,引导广大青年树立勤劳致富的人生价值观,形成自立自强,不要高额彩礼的新型婚恋观。此项工作由县文明委牵头,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参与,各乡镇场落实。
3.讲好新风故事。积极开展“送文化下基层”活动,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普及,以现实生活中的真人真事为原型,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宣传旧礼俗的危害,讲好移风易俗典型故事。此项工作由县文体广新局牵头,各乡镇场参与落实。
4.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按照到十三五末全县50%以上的村镇要建成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目标任务要求,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推动文明县城向乡镇、村延伸拓展,带动城乡一体共建;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开展好媳妇、好婆婆、身边好人、孝子孝媳等评选表彰活动,在群众身边树立可学可比的典型;建好用好道德讲堂、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阵地,开展群众乐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和节日民俗活动,让农村文化生活美起来,形成强大正能量,以优秀传统文化潜移默化地教育引导村民形成新习俗、新风尚;进一步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让群众享受到创建带来的实惠,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增强群众参与创建活动、建设文明乡村、践行文明风尚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此项工作由县文明办牵头,各乡镇场具体落实。
(四)强化督导考核,建立长效机制
1.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层层签订《移风易俗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严格奖惩标准,把移风易俗工作作为各级、各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干部评先评优、调动提拔挂钩,与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评选挂钩。鼓励通过村民一事一议筹资、地方财政配套支持的方式,设立引导资金,对从简办理红白喜事的事主予以表彰奖励,并优先享受各类惠农政策。
2.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定期进行督查督导,开设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结合具体事例,通报典型案例结果,确保农村红白事大操大办得到有效遏制。
3.建立社会监督表彰制度。全县所有行政村要在显著位置设立移风易俗公示栏,对村内红白喜事办理情况进行公示。依托红网邵阳县网,建设全县移风易俗网上展示平台。加强舆论监督,组织新闻媒体记者进行明查暗访,对大操大办特别是借机敛财等行为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对红白喜事新办简办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此项工作由县文明委牵头,县文明办、县绩效办、县扶贫办、各乡镇场具体落实。
四、职责分工
(一)牵头单位主要职责。由县文明委统筹,县农业局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城乡环境整治,组建工作办公室,抽调专人,安排经费,具体负责全县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考核,协调各乡镇场、各相关单位,开展好日常工作。
(二)参与单位主要职责。县委宣传部主要职责是协调县内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加强红白喜事管理,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意义和先进经验,使广大群众形成办理红白喜事“节约为荣,奢侈为耻”的观念;县文明办主要职责是将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纳入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测评体系,深化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家庭等基层创建活动;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的主要职责是将婚丧事宜新办简办纳入精准脱贫攻坚工作考核体系,加强红白喜事新办简办工作考核,结合扶贫工作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县民政局主要职责是指导推动各乡镇场殡葬改革,节地生态安葬,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推进红白喜事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建设,督促落实《关于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规定》,发挥党员干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婚丧事宜新办简办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县公安局主要职责是加强农村禁赌、禁毒工作,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打击巫婆、神汉等利用封建迷信活动骗取钱财坑害群众行为;县文体广新局主要职责是利用农村广播“村村响”平台,依托农村文化体育活动载体,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宣传教育;县司法局主要职责是加强农村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调解矛盾纠纷;县教育局主要职责是在中小学开展移风易俗“小手拉大手”宣传教育活动;县发改局主要职责是加大对城乡公益性公墓、殡仪馆建设项目支持力度;县政府办民宗组主要职责是建立道士、和尚台帐,进一步约束宗教教职人员行为,禁止个别宗教教职人员利用封建迷信活动愚弄群众、借教敛财;县妇联主要职责是组织好媳妇、好婆婆、孝子孝媳、最美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发挥妇女在移风易俗中的作用,抓好家风建设工作。
(三)各乡镇场主要职责。各乡镇场作为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担负着工作具体组织推动等重要责任,必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支持政策,加强督查考评,推动各乡镇场、各村(社区)抓好红白喜事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建设,贴近村民实际,制订村规民约、社会公德守则、职业道德守则、家庭美德守则、规范村民行为,落实县城、城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农村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制订并落实《关于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规定》,严格禁止党员干部以任何方式参与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助长铺张浪费等陋习行为。加强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减少农民红白喜事负担,培育勤俭节约,厚养薄葬新观念、新风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是一次针对社会风俗的改革,是一场攻坚战和持久战,更是一项顺应群众期盼、造福于民的“民心工程”。要切实加强领导,全县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由县文明委统一组织,县农业局牵头综合协调,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文体广新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妇联等部门参与。各乡镇场党委书记为本乡镇场“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务必将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作为当前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精心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既要强调主管部门牵头责任,又要强化具体责任部门和乡镇场、行政村的主体作用,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各责任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能,出台开展移风易俗、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的具体方案。要坚持“县、镇(乡场)、村(社区)”三级联动,全面履行属地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逐级组织实施,要加强过程监督指导,研究解决存在的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新的措施和方法,保质保量落实好移风易俗工作各项任务,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对各乡镇场、县直机关有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考核,相关情况予以通报并作为奖惩依据。
(三)实行责任追究。要加大工作检查督导力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将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和扶贫工作考核体系,纳入各部门单位、各乡镇(村)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评选,对任务落实不力,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一律取消其各级文明单位参评资格,已获得的取消其荣誉称号,对于违规操办人员不得参与各类评先,不享受各类资金和项目倾斜。持续推动我县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在全县形成崇尚节俭、崇尚美德、崇尚文明的良好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