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X201807023号信访件处理情况报告
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
接到贵组2018年7月3日交办的第十二批编号为X201807023的信访件后,我县于7月4日组织县经科信、环保、塘渡口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和处理,现将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邵阳县塘渡口镇渣滩工业园位于国家天子湖湿地公园旁,成立于2003年,目前还在生产的有“某冶炼锰铁厂、某人造金刚石厂、某编制袋厂、某矿粉厂”等四家企业具体情况为:1、某冶炼锰铁厂实为邵阳县凌辉冶炼厂,创办于2004年8月,2011年,我县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文件要求,将该企业列入关闭淘汰退出企业之一,此后,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经查,该公司设施设备未拆除,车间内尚有产品及原料,产品用手触摸有余温,存在夜间生产迹象,反映情况属实;2、某人造金刚石厂实为邵阳三泰科技有限公司,创办于2003年10月,该公司办理了工商、环保等部门审批手续,经查,该公司正在生产,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污水处理站总排放口无废水排放迹象,入河排污口也未发现有排水迹象,反映不属实。3、某编制袋厂实为邵阳县华鑫塑料编织袋厂,创办于2003年8月,经查,该公司正在生产,聚丙稀溶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废矿物油露天堆放,且存在擅自焚烧边角料及生活垃圾现象。群众反映情况属实。4、某矿粉厂实为邵阳县合成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公司创办于2015年5月,办理了工商、环保等部门手续,经查,该公司未生产,正在对生产车间进行维修,粉碎车间进行了棚化,并按环保要求安装了布袋除尘设施。反映不属实。
二、处理及整改情况
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我县通过全面调查核实后进行了分类处理:1、依法对邵阳县凌辉冶炼厂采取了停电措施,并下达了限期拆除生产设施设备的通知,责令该厂于2018年7月底前拆除所有生产设备,防止死灰复燃现象发生。目前,该厂已正在按要求对设施设备进行拆除。2、依法责令邵阳县华鑫塑料编织袋厂停产整改,针对该厂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调查。现该厂已按要求停产整改。3、依法责令邵阳县三泰科技有限公司和邵阳县合成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加强厂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7月27日我县联合县环保局、塘渡口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对上述四家企业进行现场复查核实:1、邵阳县凌辉冶炼厂于2018年7月4日停止生产,已切断外供高压电源,外供的三根高压线路已拆除两根,残留一根电线做电杆拉线使用,企业原料棚等部分破旧的厂棚已经拆除,企业内产品、原材料已全部清运。2、邵阳三泰科技有限公司正在生产,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排污口及净化池旁未发现有电解废液排放痕迹。3、邵阳县华鑫编织袋厂废料熔解车间已经采取了相关措施,难闻气味已明显得到改善;厂房外原焚烧废料及生活垃圾处未发现有焚烧废旧塑料痕迹。4、邵阳县合成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正在安装洒水防尘系统,同时加大了对企业外坪洒水清尘的力度,确保企业内部环境清洁、卫生。
邵阳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