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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邵政通字〔2022〕5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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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DR-2022-00005
邵阳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
邵政通字〔2022〕59号
当前,我县正经历有完整气象记录以来罕见的连晴高温天气,已处于森林火灾极高风险期,森林火险已达红色预警。为筑牢森林防火墙,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县人民政府决定发布此封山令。
一、封山时间
2022年9月28日起,直至森林高火险预警(橙色及以上)解除为止。
二、封山区域
湖南邵阳天子湖国家湿地公园、湖南邵阳鸡公岩国家石漠化公园、河伯岭国有林场、五峰铺国有林场及全县其它区域内集中连片林区。
三、封山规定
(一)除村(工区)认定的原住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居住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此封山令发布前,已进入封山区域的非原住居民立即撤离,只出不进。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
(四)封山区域所属乡镇场、村(工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和加强火情查处力度,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此封山令者,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隐患或火情,应立即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报告,或者拨打森林火灾举报(报警)。
四、举报监督电话
县林业局电话:0739-6832500、森林火警电话:12119。
本封山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邵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