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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条例》和省市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编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和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年报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乡认真梳理、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严格公开程序,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有效落实,有力、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的数量。2019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电子屏、新媒体平台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2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9条、通过新媒体平台公开信息173条、通过其他形式公开信息40条。
(二)主动公开的范围。主动公开范围包括:政府文件、政府工作报告、政府重要会议、政府人事任免、政府应急管理、行政权力、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党费使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个方面的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各级各部门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三)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情况。2019年,我乡党政综合办进一步加大了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要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信息的转载力度,对县委、县政府重要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解读力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转载)权威解读信息,努力做到上级政策解读和县上政策解读的全覆盖和无缝对接。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我乡按照《湖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围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信息等方面,细化分解公开任务,优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牵头部门,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开预决算信息。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力对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项目进展等信息进行公开。利用政府网站将国家惠民利民政策、医疗服务指南等与百姓相关的政策信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布公开。今年全国上下重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等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2019年12月,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重点领域政务要点信息7条,极大提高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乡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乡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乡没有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目前,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我乡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较少,流动性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稳定性不够,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一人兼数职,在落实工作任务和开展有关政策、理论和公众需求中学习、研究精力不足,导致工作难细、难实,有关政策、理论学习和公众需求了解难深、难透,从而难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达到预期效果。二是公开内容吸引力不足。多数信息停留在对惠民政策、人事变动、政府工作计划的公开,对办事流程、重要决定方案等公开仍有欠缺,信息公开内容吸引力不足,群众关注度较低。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提高认识,增强意识,配齐配强政务公开队伍,加强培训,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化水平,积极主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跟踪、反馈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对平台操作系统的业务学习,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工作人员思想认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丰富公开内容,满足群众需求。多角度、广范围做好信息公开资料收集,以人民为中心,密切关注百姓的民生实事,广泛吸收群众的意见建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提高公开信息对群众的吸引力。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努力打造成群众知晓度高、主动参与率高、接受监督广泛的政务信息平台,助推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蔡桥乡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1日
蔡桥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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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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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蔡桥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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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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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
1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213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3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52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4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次 |
48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篇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次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37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数员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144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5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