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 邵阳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制度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30028/2012-3856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12-08-2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2-08-22 效力状态:

 

 

 

邵政办发〔201286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邵阳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机关各单位:

《邵阳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邵阳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邵阳县政府门户网站 (域名为 www.syx.gov.cn)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维护门户网信息资源的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权威性及安全性,展示邵阳县政府良好形象,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政民互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府门户网承办单位为邵阳县人民政府。县政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信息办)负责政府网站的运行与管理,负责网站框架、栏目、界面的规划、设计与制作,负责网络系统的技术保障、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服务。

第三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和县政府各职能部门为政府门户网共建单位。各共建单位负责相应栏目信息的发布和管理,对所发布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安全性具体负责。

 

第四条 实行政府门户网信息发布栏目单位责任制。各共建单位要指定一名懂技术、懂业务的办公室人员任专职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相关栏目的政务信息日常管理与维护。

第五条  明确政务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时限。

一、政务公开类栏目信息。

(一)县领导参加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信息,限2日内发布。

(二)县内发生的、各类媒体发布的政务新闻,同日内在门户网转发。

(三)新出台的政策、文件等,在向社会公布的同时上网发布。

(四)向社会发布的公告、通知、通告、规划、计划,在向社会公布的同时上网发布。

(五)机构概况内容要规范、完整(其中领导信息要有照片、有办公电话),内容有变动时要求一周内完成更新。

二、交互沟通类栏目信息(如县长信箱、投诉咨询建议[部门信箱]等栏目) 应由责任单位负责答复,若涉及多个部门的,应由责任单位牵头,综合协调其他单位进行答复。对于公众咨询的问题,责任单位应采用个别答复、网上公开答复等形式回复,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

第六条  规范政府信息报送发布流程。各单位专职信息员按照对应的栏目,通过网站管理平台直接上网发布信息。对发布的信息,由分管领导对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安全性进行审核,审核后由专职信息员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第七条  建立信息发布安全管理制度。各单位必须严格依照《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既要依法保质保量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又要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一、各单位上网信息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把关。对一般常规性信息的发布,由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审定;涉及全县性的重要文件、重大新闻或非常规性信息的发布报县信息办审定,必要时由县信息办请示县政府办和县政府领导审定。上网信息有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县信息办通过信息发布管理系统为各共建单位统一配置网站的管理维护权限。各单位信息员必须通过本单位用户名、用户口令登录网站信息发布平台。用户口令可以由信息员自行设定,但不得与用户名相同。信息员应妥善管理本单位用户口令,不得外泄,以防非法用户登录危害网站。

第八条  建立政务信息员管理制度。

一、信息员工作职责。

(一)围绕全县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和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负责发布本单位的重要信息。

(二)及时采集、发布及更新本单位的政务信息。

(三)加强与县政府办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信息需求要点,在保证信息数量的同时,努力提高信息质量。

(四)深入调研,及时反映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信息员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政府门户网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专职信息员的管理,定期督促信息员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要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信息需求,及时准确分析、综合报送来自各方面的政务信息。

(三)要加强政务信息的报送工作,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各乡镇(场管委)信息员每月发布信息量不得少于4条。

第九条  建立信息公开发布考评制度。

 一、建立季度考核通报机制。县信息办将按季度对各乡镇(场管委)、各职能部门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发布情况及子网站管理运维情况进行通报。

二、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及子网站管理运维情况列入乡镇(场管委)、各职能部门绩效文明目标考核范围。

三、建立门户网站信息员、子网站网管员奖励制度。年终对优秀信息员及子网站网管员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十条  建立门户网站服务岗位补贴制度。为了更好地方便群众、提高效率、调动信息员积极性,专职信息员岗位补贴执行邵政办发【200654号文件100/月的标准。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信息  制度  通知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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