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局办结的食品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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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予以公开 | 公开渠道 |
日期 | |||||||||||
1 | 邵食工质处字〔2019〕13 号 | 邵阳县百货大楼银都购物中心经营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案 | 邵阳县百货大楼银都购物中心 | 林美姣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邵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9.1.22 | 2019.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