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政办发〔2012〕17号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邵阳县运砂船超载治理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相关单位:
《邵阳县运砂船超载治理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贯彻执行。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邵阳县运砂船超载治理方案
为减少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特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水上安全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湘政明电[2011]29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运砂船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2]7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水上交通安全,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治理运砂船超载行为,特制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人本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集中整治运砂船超载等违规行为,确保我县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平稳、有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运砂船超载治理领导小组,由段绍兴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罗解平副主任、县交通运输局谭建明局长为副组长、县水利局、县水上运输管理所、三江口海事处、沿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下设交通运输局安全股。
三、治理目标
通过开展这次超载治理行动,全面落实运砂船安全责任,严厉打击运砂船各种违章行为,杜绝船舶超载现象,实现运砂船运输秩序明显改善,有效防范遏制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整治任务
对全县所有运砂船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把无船名船号、无相关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非法参与挖砂和运砂赶出行列之外;严禁挖砂船为运砂船超吃水装载砂石,运砂船超载运输;水利部门负责挖砂源头管理,制止无证照的挖砂船作业,制止在禁采区、保留区采挖,制止在碍航区域内采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核划运砂船舶载重线,发现运输船舶超载即应采取卸载、禁止航行、罚款、吊销相关证书等措施,制止超载行为;乡镇人民政府妥善安排好运砂船签单发航人员,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三江口海事处抽调人员,成立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站,对无证超载运输船舶坚持不能发航。
五、工作要求
(一)各涉水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本辖区的运砂船舶管理,严厉打击运砂船舶超载违章行为,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要求,建立运砂船超载治理长效机制。
(二)县人民政府牵头,水利部门、交通部门、三江口海事处、各涉水乡镇等部门各司其职责,积极配合,加大力度整治运砂船超载行为。
(三)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水上超载治理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对监管不力造成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主题词:交通 船舶 办法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