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邵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2-11-01 来源:县法制办 【字体:

 

 

 

 

 

 

 

邵政办发〔201234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邵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机关各单位:

《邵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O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邵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邵阳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若干意见》(邵市办发[2011]30号)和邵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邵阳县文化体制改革中有关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批复》(市编办[2011]217号)文件精神,组建邵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为邵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全县文化市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行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保护合法经营。

(三)组织开展有关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四)负责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文化出版发行、计算机软件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信息网络传播中的有关违法行为。

(五)负责查处非法设立的广播电视机构、农村小片电视网(站 )擅自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非法安装和使用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非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负责查处广播电影电视制作、播出和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六)负责查处互联网上网、动漫、电游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和歌舞厅娱乐场所;负责查处违规举办的经营性文化艺术培训和美术品收售、展销、拍卖等经营中的违法活动。

(七)负责实施吊销文化市场类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并及时报原审批机关备案。

(八)参与组织全县性文化市场治理专项行动。

(九)负责执法股室业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和经营者的法律法规培训、考核工作。

(十)负责受理对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十一)受理出版物鉴定、著作权纠纷的相关工作,查处侵权盗版行为。

(十二)负责查处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邵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对县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具体实施;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统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行政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收缴和没收非法财物拍卖工作的管理。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奖惩考评、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聘等管理工作。

(二)法规股

负责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组织拟订本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办法;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对案件的立案、处罚裁量及案卷管理;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中的听证和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上报、移交、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及文化经营者的法律法规等业务培训、跟踪并指导执法科室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的管理。

(三)印刷出版发行执法股

负责对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监督检查;负责对报纸、期刊、图书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著作权(版权)侵权行为的查处;负责对计算机软件市场、网络出版物的监督检查;负责承办相关案件的稽查工作;承担出版物的鉴定工作;负责对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研究拟制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四)广播电视电影网络执法股

负责对广播电影电视机构的播放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机构设立和地面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施的安装、农村小片电视网(站)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监督检查;负责对网络信息传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承办相关案件的稽查工作。研究拟制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五)歌厅娱乐场所执法股

负责对演出、电子游戏室和歌厅等娱乐场所、美术品收售、展销、经营性文化艺术培训等活动的监督检查;承办相关案件的稽查工作。研究拟制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三、人员编制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共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工会主席按章程设置。正副股级职数5名。

四、其它事项

邵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为“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相关执法任务的成员单位。

五、附则

本规定由邵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邵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题词:文化  机构  编制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 年4 月22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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