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政办发〔2012〕46号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关于加强采砂船管理确保防洪安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沿河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采砂船管理工作,确保防洪安全,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关于加强采砂船管理确保防洪安全的紧急通知》(湘采砂专治〔2012〕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1、沿河各乡镇要深刻吸取“5.13”湖南岳阳平江县梅仙镇连接三坪村和范固村卢范大桥突然垮塌事故的教训,认真落实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关于加强采砂管理确保防洪安全的紧急通知》要求,高度重视采砂船安全管理,增强防范意识,采取各项有效管理措施,落实防汛管理责任,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沿河各乡镇要对各自辖区河道内现有采砂船只进行摸底排查,组织专门班子成立专业队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船登记造册,设立专门台账。对现有采砂船只逐船落实管理责任,明确防汛责任人,将采砂船只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船主、到单位、到干部、到领导,确保采砂船只有人管、管得住,不发生防汛安全及生产安全事故,挖砂船防汛责任表和挖砂船安全生产台帐于
附件:1、邵阳县挖砂防汛责任表
2、邵阳县挖砂船安全生产台帐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