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五峰铺镇人民政府
机构地址:邵阳县五峰铺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姓名:黎婷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编:422115
电话:0739-2935808
邵阳县五峰铺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8〕33号)和《中共邵阳县委办公室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办文〔2019〕3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乡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乡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国家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履行以下10项职能: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
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和社区工作。
(二)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发展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推进政务、村(居)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搞好公共设施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制订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居)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八)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九)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第三条五峰铺镇党政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乡镇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承担社会经济调查统计等工作。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关于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乡镇机关、村(居)相关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负责“两代表一委员”的相关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紧扣城乡基层治理,聚焦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承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本级财政管理;负责城镇发展、道路交通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移民开发、精准扶贫等工作;负责产业发展、乡镇企业、民营企业、招商引资、推进科技普及工作;负责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农村经济、乡镇农业发展、水利工作;负责动物检疫防疫工作;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和管理;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牌子)。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社会救助、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文体、教育、慈善、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劳动争议调解、社会保障服务等。
(五)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群众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人民调解、治安联防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打非治违、禁毒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如火灾、洪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六)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城镇建设和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协调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设置人大机构,依章程依规定设置政协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
第四条五峰铺镇党政机关行政编制67名(含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编制2名)。党政领导职数按上次换届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设正副股级领导职数12名,其中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基层党建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五条五峰铺镇设置1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4个直属车业单位,即五峰铺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五峰铺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挂文化综合服务站牌子)五峰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五峰铺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五峰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一)五峰铺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股级。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大队内设农业农村综合执法中队、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中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中队、城管综合执法中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中队。核定五峰铺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6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
(二)五峰铺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挂文化综合服务站牌子),正股级。为群众提供社会事业公共服务。负责宣传贯彻相关政策方针;负责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相关事务性工作;为群众文化生活提供服务。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协助管理文化市场等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核定五峰铺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五峰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正股级。为农村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保障和服务。负责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负责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水利设施防洪保安与开发利用,防汛抗旱;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负责油茶产业发展;负责辖区内消防宣传和火灾扑救工作;做好其他相关社会服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核定五峰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四)五峰铺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正股级。负责办理本级和经授权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服务等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为居民提供优质快捷的政务服务;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投诉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核定五峰铺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五)五峰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正股级。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核定五峰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其中站长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