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小学新生入学的程序
(一)入学条件:1、具有本县各区域内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入学年龄以当年招生文件公布为准)
2、具有本县各区域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残疾儿童。盲、聋哑儿童应到特殊学校报名就读。
(二)证件要求: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各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分配学位,或由中心学校授权给对应区域学校申报学位。学位分配通知书由家长到登记学校或指定学校领取。(领取时间以当年招生意见公布为准)。
1、具有本区户籍且实居地与户籍同址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所在页);其他证件由各乡镇场中心学校及小学规定:如健康证,学前结业证等。
2、适龄儿童及父母均没有县城或镇区常住户籍,但符合进城(镇)区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年龄以当年招生意见公布为准)。需要提供的材料:①、房产证和户口簿:以小孩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已购房但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综合税发票和购房合同);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所在页);无辖区内房产的,须提供小孩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房产所在地的社区证明。②、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在县城或镇区居住的其他佐证材料(如水电费缴纳单等)。③、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在县城或镇区的务工证明。④、其他证件由各乡镇场中心学校规定:如健康证,学前结业证等。
(三)、招生区域:具体招生政策及小学区域(地段)划分以当年县教育局或中心学校公布为准。
(四)、其他补充:特殊情况请直接咨询各乡镇场中心学校业务校长或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学籍管理办公室。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07396821526
办公地点:邵阳县邵新街教育局基础教育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