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经商)就业主要指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县城塘渡口镇务工(经商)就业。进城务工(经商)就业农民子女就学的基本要求有:一是在当地务工(经商)就业时间已满一年或一年以上;二是在当地有相对固定的住所且居住一年以上。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就业农民子女,必须由学生家长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学位申请手续。学校不接收学生家长的任何委托代理人办理。办理学位申请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1.家长的书面申请;2.户籍证明;3.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或有效租居合同(居住期一年以上);4.父母双方的有效务工合同、工资表或个体经营户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相关纳税凭证(居住地连续务工时间一年以上)。
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受理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至8月20日,学生家长带上述材料到基础教育股办理学位申请手续,8月20日以后不再受理。基础教育股受理后将组织专门人员核实情况,在招生计划内按就近入学的原则有序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安排学位。如果就近入学的学校学位已满,则由基础教育股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8月25日公布录取名单,并将名单发到相关录取学校。
二〇一六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