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坚决制止违法乱占耕地行为的通告》
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止违法乱占耕地行为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确保18亿亩耕地实至名归。
二、 相关文件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等法律法规。
三、 哪些行为属于违法乱占耕地行为
1. 耕地“非农化”包括:占用耕地绿化造林、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违规占用耕地从事建房等非农建设、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2. 耕地“非粮化”包括: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设施;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
3. 将耕地转为其它农用地包括:粮食生产功能区没有用于粮食生产。
四、 查处的时间节点是多久
2020年7月3日以来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2020 年9月10日后“非农化”违法行为。2020年11月4日后“非 粮化”违法行为。
五、 如何处置违法乱占耕地行为
凡破坏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一般耕地10亩以上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未取得土地规划报批报建相关手续的,供电部门不得给予接电供电;凡期限内未拆除的违法建筑,由所在地乡镇场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凡拒绝纠正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或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人员,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 有奖举报的方式和标准各是什么
1.举报方式:可将信函举报寄至“邵阳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414室)。 也可以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739—6811621 (县自然资源局)、 0739—6821516(县农业农村局)。
2.举报奖励标准:举报一例关于顶风作案的乱占耕地建房、乱占耕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违法行为属实的,给予200元一次性奖励;举报一例关于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等违法行为属实的,给予500元一次性奖励;举报一例破坏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一般耕地10亩以上等违法行为属实的,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