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邵阳县人民政府对《邵阳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邵政发〔2024〕6号)(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为了更深入地理解和执行本《办法》,现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现行文件概述
《邵阳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最初于2020年末制定,并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执行的版本为2024年9月3日公布的邵政发〔2024〕6号文。该文件共包含八章三十九条,详细规定了政府合同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总则、合同起草、合法性审查、批准与登记、纠纷处理、备案与归档、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以及附则。
二、合同修订的主要依据
修订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办法》。
三、合同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的主要亮点包括:首先,加强了审查单位的责任。在签订合同前,承办单位必须详细调查并核实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质、资产、信用和履约能力等信息,并收集相关资料。同时,承办单位的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需对合同文本进行严格审核;其次,明确了合同签订的主体。对合同签订的程序和主体进行了具体规定;最后,加强了程序的严密性。详细规定了政府合同订立的程序性要求,包括谈判磋商、起草审核、合法性审查、签订合同、报送备案、登记归档等,更加注重合同风险的论证和审核,以降低政府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纠纷发生的概率。
规范合同管理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是加速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科学依法民主决策的必然选择,同时也是防范合同风险、减少纠纷,确保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安全的现实需求。
邵阳县司法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