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责任人:李江晖
责任人:唐军良
牵头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县财政局
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
主要任务和目标:
1.建立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障机制。对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补助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将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左右,大病、特殊慢性病、长期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左右。县内各医疗机构全面实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2.加强贫困人口慢性病综合防控。做实做深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推动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优先为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贫困人口提高慢性病防控和健康管理。
3.加强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制订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动员基层卫生计生干部,采取适当形式,全面覆盖基层扶贫干部、卫生计生人员、贫困群众,提高健康扶贫政策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