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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
机构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邵阳县能源生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开展利用农村可再生能源和节约能源的宣 传教育,普及有关知识,推广新技术、新产品,为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提供指导和服务,主要工作内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和生产生活污水沼气厌氧发酵技术;生物质气化、固化和液化等技术;太阳能热水、采暖、干燥等技术;利用地热种植、养殖等技术;微水能发电及其他利用技术;风能利用技术;其他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开展利用农村可再生能源和节约能源的宣传教育,普及有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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