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邵阳县煤炭工业局于1984年1月,经邵编发[1984]001号、邵编发[1984]038号文件批准,依法成立。当时核定编制18人,现实有在编人员25人,其中总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2人,下设办公室、安全监察股、行业管理股、法规股、人事股等五个职能股室,有维简办、煤管站和培训中心三个二级机构,在职职工35人。其主要职责是:
(1)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事故抢救,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加强安全培训,努力改善煤矿安全生产环境,实现安全生产。
(2)研究制订我县煤炭工业的行业规划和行业规范,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工作。
(3)编制我县煤炭工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县煤炭工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协调行业节能和环保工作。
(4)审批开办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审核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变更、延期手续的有关材料;负责全县煤炭行政执法、规范和调控煤炭市场;加强煤炭科技研究,组织重大技术攻关;为全县煤炭行业提供有关经济、科技、市场信息,为煤炭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负责煤炭行业统计。
(5)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我县煤炭资源,对国家投资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初审(审批)、申报或提出专项建议,并协调各种煤炭建设项目的关系;负责煤炭企、事业单位限额以上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初审并提出立项建议,进行设计、审批、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
(6)加强煤炭专业人才的培养,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直属煤炭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牵头审查乡镇煤矿矿长的任职资格;指导县直煤炭企、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对全县煤炭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负责管理县直煤炭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制订全县煤炭工业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及配套措施,积极推动国有煤炭企业改革改制,培育和发展煤炭市场。
(7)承办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