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邵阳县统计局
机构地址:邵阳县塘渡口镇凤凰社区206号
负责人姓名:刘红军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篇:422000
电话:0739—6821181
传真:0739—6821181
邮箱:syxtjjyx@163.com
邵阳县统计局内设办公室(加挂政工股牌子)、综合名录股、执法监督股、产业统计股。
县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 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实施1%人口抽样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能源、人口、工资、科技、建筑业、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县乡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县域经济发展、节能降耗、城镇化发展、全面小康建设进程、重点民生实事、妇女儿童发展等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 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依法监督涉外调查活动;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工作;指导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九)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社情民意调查和分析。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