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地址:邵阳县白虎街137号二楼
负责人姓名:朱祥明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编:422110
电话:0739-6834936
传真:0739-6834936
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股、法规监察和劳动关系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加挂职业技能建设股牌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农民工工作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统计信息股、表彰奖励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建立全县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除医疗生育保险以外的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邵(回邵)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绩效考核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制度和拟订县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相关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与县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