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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各部门
政府机构各部门
县发展和改革局

机构名称:邵阳县发展和改革

机构地址:邵阳县塘渡口镇凤凰社区县政府办公大楼

负责人姓名:彭美志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编:422100

电话:0739-6821118

传真:0739-6821118

邮箱:syxfgj@126.com

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股、规划综合股、改革股(县“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招投标和法规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农村经济股工业交通股(县铁路建设办公室、县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办公室)地区经济股(县承接产业转移办公室)、社会发展股、财贸金融服务业股(县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湘西地区开发股(县湘西地区开发办公室)、能源和环资股(县能源办公室)、价格调控股、价格管理股、优化经济环境股(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粮食调控股(挂县军粮供应管理办公室牌子)粮食行业发展股物资储备和国民经济动员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装备动员办公室、县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县发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职责是: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3)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参与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

(5)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跨县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

(6)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7)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比照西部开发、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和湘西地区开发的政策措施;落实国家、省、市、县扶贫攻坚规划;研究制定统筹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0)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牵头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11)组织推进铁路机场建设工作。拟定我县铁路过境和民用航空机场建设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和会同县直相关部门争取铁路、机场建设项目,做好项目前期申报工作;协调解决铁路、机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矛盾。

(1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能源体制改革,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县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实施对煤电油气等能源和新能源的管理;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上报全县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县内石油和天然气储备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全县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相关重大科技项目;负责全县核电管理,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开展核电有关前期工作;组织推进全县能源对外合作,协调能源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

(13)编制和执行全县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国家和省下达的农产品生产成本和收益情况调查、负责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定价权限范围内的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县本级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成本监审。

(14)协调推进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牵头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治、市场、信用等环境,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工作。

(15)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16)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17)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

(18)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9)研究提出全县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全县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县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20)管理全县重要消费品储备和救灾物资储备,负责县级储备行政管理。监测重要消费品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日常工作。

(21)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所属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2)根据国家、全省、全市和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23)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4)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有关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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